欢迎您使用e福州服务。在使用之前,您应当仔细阅读《e福州服务用户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当您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协议全部内容,做出下述协 议生效动作时,本协议即在您与e福州平台之间产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总则

1.1、e福州服务是指e福州平台为用户提供服务信息的一个交易模块。用户可在e福州服务发布、查询信息,线上沟通、交易、评价及投诉等操作。 1.2、用户在e福州服务相关页面上勾选“同意并接受本协议”选项,即视为用户完全接受本协议中的全部条款。
1.3、e福州平台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更新和服务规则的调整需要不时地制订、修改本协议及/或各类规则,并以通知的方式进行公示。如用户继续使用e福州服务的,即表示您接受经修订的协议和规则。如发生争议时,以e福州服务最新的相关协议和规则为准。

二、用户权利义务

2.1、用户可根据本协议及e福州平台公布的相关使用规则,查阅、发布信息,预约或订购相关服务,评价,邀请、关注好友,参加e福州服务不定期组织的有关活动,及e福州服务现有及将来可能提供的其他服务。
2.2、用户在发布信息时,应如实填写信息资料,提供相关资质证明,确保信息完整、真实、准确并且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合法权益的信息、不得违背社会公众利益或公众道德、不得违反e福州平台的相关规定。用户需要对自行发表、上传或者转载的所有信息承担全部责任。
2.3、用户需对其所有行为和意思表示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如对e福州平台利益造成损失或导致e福州平台被第三人索赔的,用户应全额赔偿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平台的各种赔偿费、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见证费等为此支出的全部费用)。
2.4、用户应自行承担因交易产生的相关税、费。
2.5、用户同意接收来自e福州服务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活动信息、交易信息、促销信息等。
2.6、用户在使用e福州服务的过程中与其他用户发生纠纷的,双方自行解决,可以请求e福州平台协调处理。用户如发现其他用户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可以向e福州平台举报。
2.7、用户可自行停止使用e福州服务,并可向e福州平台提交申请,要求封停或注销其帐户。用户帐户被封停或注销后,用户将不能使用e福州服务除浏览页面外的所有服务,但e福州平台仍有权保留用户的所有注册信息及过往交易记录,对用户在e福州服务从事违法行为或违反本协议及相关规定的行为,e福州平台仍有权行使本协议规定的权利并追究用户的法律责任。

三、平台权利和义务

3.1、e福州平台有权对用户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查,对存在任何问题或怀疑的用户资料,有权进行通知和询问并要求用户作出解释、改正。e福州平台对交易双方均不加以监视或控制,亦不介入交易过程,不对用户交易行为承担任何保证与责任。用户因在使用e福州服务与其他用户产生纠纷并通过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e福州平台将积极配合提供有关资料。
3.2、e福州平台可在下列情况下,有权采取暂停提供服务、删除违法违规信息、限制用户购买、禁止用户发言、锁定用户帐户并封停或注销其帐户等处理措施,若因用户行为给e福州平台造成损失的,用户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2.1、用户违反本协议相关规定,不论用户是否直接、间接或者通过他人再次申请成为e福州服务用户的;
3.2.2、用户存在刷单、洗钱或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况的;
3.2.3、用户使用虚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虚假姓名、虚假地址、虚假手机号,虚假身份证)认证的;
3.2.4、本协议终止或更新时,用户明示不同意接受新协议的;
3.2.5、其他违反e福州平台相关规定、致使e福州平台或其他用户遭受利益损害的。
3.3、国家相关机关向e福州平台发出命令、指示、裁决等法律文书或第三人向e福州平台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要求冻结、关闭用户账号及交易的,e福州平台查证后,有权对相关账号及交易进行冻结或取消。
3.4、e福州平台保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拒绝提供服务、关闭用户账户、清除或编辑内容或取消订单的权利。

四、责任免除

4.1、e福州平台上的服务信息系用户自行发布。由于海量信息的存在,e福州平台不保证这些信息和用户联系方式的准确性、以及其所提供内容的质量、安全性或合法性。且e福州平台无法杜绝可能存在风险或瑕疵。对此,用户同意:
4.1.1、对其他用户发布的内容或所作所为不追究e福州平台的责任。对使用e福州服务而造成的任何金钱、商誉、名誉的损失,或任何特殊的、间接的、或结果性的损失e福州平台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4.1.2、用户对自身行为的合法性负责,e福州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4.2、用户了解并同意,e福州平台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导致用户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
4.2.1、使用或未能使用e福州服务;
4.2.2、第三方未经批准地使用用户的账户或更改用户的数据;
4.2.3、通过e福州服务购买或获取任何数据、信息等行为或替代行为产生的费用及损失;
4.2.4、对e福州服务的误解;
4.2.5、任何非因e福州服务的原因而引起的与e福州平台有关的其它损失。
4.3、用户应自行对e福州服务进行的交易负责。对用户因依推广信息进行的交易或服务而遭受的损失或损害,e福州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4.4、基于互联网的特殊性,e福州平台显示的信息可能有一定的滞后性或差错,对此情形用户应知悉并理解;用户需自行辨别真伪,谨慎预防风险。

五、违约处理

5.1、用户应遵守本协议及e福州平台公示的各项服务规则的内容,若e福州平台发现或收到他人举报或投诉用户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并经调查属实的,e福州平台有权不经过通知随时对相关内容进行删除、屏蔽,并视行为情节对违规账号处以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e福州服务部分或全部功能、封停账号直至注销的处罚,并公告处理结果。
5.2、用户若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e福州平台将对存在违法违规的用户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包括保存用户相关违法证据、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等,用户应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5.3、用户因违反本协议或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导致或产生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用户应当独立承担责任;e福州平台因此遭受损失的,用户也应当一并赔偿。

六、知识产权

6.1、e福州平台在e福州服务中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等)的知识产权归北京思源政务通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凡侵犯本公司知识产权的,e福州平台有权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6.2、用户同意,用户在e福州服务发表的服务使用体验、服务讨论或图片等所有信息(以下简称“信息”),除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外的其他知识产权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可转让权利),均无偿许可给e福州平台。 本协议已经构成《著作权法》第二十五条所规定的书面协议,其效力及于用户在e福州服务发布的任何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内容,无论该内容形成于本协议签订前还是本协议签订后。
6.3、e福州平台及e福州平台许可的关联方有权将用户在e福州服务发表的服务使用体验、服务讨论或图片进行使用或者与其他人合作使用,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网站、电子杂志、杂志、刊物等。

七、通知和公告

e福州服务向用户发送的所有通知和公告,将通过页面公告、应用推送或手机短信的方式传送。e福州服务的活动信息也将定期通过页面公告、应用推送或手机短信方式向用户发送。

八、法律管辖和适用

8.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8.2、如发生本协议条款与上述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上述法律规定重新解释,但不影响其它合法条款对用户产生的法律效力和影响。
8.3、本协议的规定是可分割的,如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则该规定可被删除,不影响其余条款的继续执行。
8.4、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福州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9.1、e福州平台郑重提醒用户注意本协议中免除e福州平台责任和限制用户权利的条款,请用户仔细阅读,自主考虑风险。未成年人应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
9.2、本协议包含e福州服务公示的其他各项规则,如有不同理解,以本协议为准。